2025年7月23日,时隔21年,涉嫌杀妻的被告人王鹏再次在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2003年初,王鹏的妻子、民办教师路亚丽在校内失踪。半年后,路亚丽的尸体在离学校十几公里的一口水井中被人发现,警方将王鹏锁定为犯罪嫌疑人,王鹏当时供认杀死路亚丽,并指认抛尸地点。
然而,律师介入后,王鹏翻供,声称其没有杀路亚丽,先前所作的有罪供述是迫于警方刑讯逼供编造的。经两次起诉,2004年12月,运城中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王鹏无罪。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曾就该判决提起抗诉,但被上级检察机关撤回。(详见南方周末2024年8月报道《“疑罪”:运城女教师被杀案二十年后再调查》)
王鹏的无罪判决,不仅让路亚丽家人和公安机关深感意外,也出乎王鹏家人及其辩护律师的预料。20年后,王鹏当年的辩护律师向警方表示,其对判决结果感到“有些惊讶”——“我当时觉得案件应该会判轻点,没想到会判无罪。”
警方重启调查后,王鹏再次被抓,两名家人也因涉嫌作伪证、妨害作证被追究刑责。
用一名办案民警的话说,路亚丽案能重启调查,是由于“赶上好时候了”。而王鹏家人没有料到,当时为帮王鹏“保命”交给律师的一张字条,21年后被警方找到,成为重新指控王鹏杀人的重要证据。
路家无法接受王鹏无罪。判决之后,路亚丽的父亲路跟满开始了长达20年的申诉,后来因病力不从心,又将此事托付给儿子,两代人接力。
临猗县公安局同样没放弃。“王鹏释放后,我局为查明真相,还被害人一个公平正义,经过大量工作,于2021年6月24日对路亚丽被杀一案重新立案侦查。”王鹏的起诉意见书中如此写道。
“这个案子是公安局自己把它弄起来的,弄了以后交给检察院。”临猗县公安局一位参与路亚丽案办理的民警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据其介绍,在研究路亚丽案如何启动时,他们注意到,全国一些判了无罪的案件,通常是由法院或检察院启动再审程序来解决,极少由公安机关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