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为催缴费断水断电被罚1.2万 无权停水电催费!湖北十堰一物业公司因擅自中断业主供水、供电被罚款1.2万元。今年4月,房县城关镇锦绣名苑小区业主王先生向相关部门反映,该小区物业公司——湖北楚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催缴物业费,在4月10日至14日期间擅自中断了供水和供电。经调查,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物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该条例明确禁止物业服务企业以业主拖欠物业费或不配合管理等理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或者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行为。
随后,该案被移交至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9月,该局按程序向涉事物业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涉事物业公司已全额缴纳罚款。
房县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专班工作人员表示,水电供应是居民生活的基础保障,物业公司无权通过停水停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此类行为直接侵犯了业主的生存权和基本生活需求。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应通过合法途径如投诉、协商或诉讼解决,而不是拒缴物业费。在遭遇停水停电时,业主可以通过留存证据、向监管部门投诉或起诉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物业为催缴费断水断电被罚1.2万 无权停水电催费!
对于北京密云区阳光城·君山墅的许多业主来说,过去的一个月十分煎熬。由于不满物业服务,业主们于2024年召开业主大会罢免了物业公司,并在今年通过招投标挑选了新的物业公司
2025-07-08 07:43:46北京别墅区惊现双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