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捅刺女同学听到呼救后折返再捅刺 死刑诉求下的求饶!2025年10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初三女生被害案。被告人钟某因生活琐事对同班同学潘某某心生不满,于今年4月8日下午放学后,在潘某某自家楼栋门口持网购的黑色折叠刀将其捅刺数刀,并在潘某某倒地呼救后再次折返补刀,致其死亡。庭审中,钟某听到潘某某家属提出死刑诉求后,当庭下跪磕头求饶,但此前对杀害行为毫无悔意,仅因恐惧死亡而求饶。
钟某在庭审中表现出对死亡的极度恐惧,下跪求饶是本能反应,而非对杀害行为的悔恨。其母亲曾透露,钟某在看守所抱怨生活艰苦,希望回学校,却从未对杀害潘某某的行为表示愧疚。钟某可能通过家人或律师了解到死刑的严重性,试图通过求饶减轻刑罚。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作案手段残忍、动机恶劣,求饶难以改变法律定性。
钟某父母在事发后未主动联系潘某某家属道歉,反映出家庭教育的缺失。这种环境可能导致钟某缺乏对生命的敬畏和对错误的认知,进而在庭审中仅表现出对死亡的恐惧,而非对受害者的愧疚。
潘某某母亲曾女士表示,女儿遇害后,家庭生活希望全无。她坚决要求判处钟某死刑,以告慰女儿。此案对受害者家庭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也引发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广泛关注。钟某作案时已满14周岁,需承担刑事责任。此案再次凸显了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手段残忍化的趋势,引发了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和刑罚适用的讨论。
案件暴露出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和家庭教育的漏洞。学校需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家长需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和行为引导,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法律层面需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法规,明确刑事责任年龄和刑罚适用标准,确保法律既能惩治犯罪,又能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社会应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干预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矛盾。同时,倡导理性处理情感纠纷,避免极端行为。家长需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和同理心,避免溺爱或放任不管。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良好的家庭教育能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两年多过去了,兰晴仍无法生活自理,在广西老家靠母亲照料。她的双手因被硫酸腐蚀造成机械损伤,伸不直也握不了;由于身中数十刀,全身留下很多疤痕,过去一直爱美的她不敢见外人。兰晴说,她现在经常做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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