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在2025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上,华为智能汽车解决方案BU CEO靳玉志谈及辅助驾驶时提到,不久前有一则新闻报道,一名用户酒后使用华为的辅助驾驶系统,在车上睡了二十多分钟。车辆行驶二十多分钟后打双闪停在路边,路人报警后该用户被拘役1个半月、罚款4000元。
靳玉志指出,这一事件一方面说明系统表现良好,如果没有这个系统,当事人可能已经发生车祸;另一方面也表明用户对这种系统的迫切需求。他表示,虽然有了这个系统,喝酒后可能不需要再叫代驾,但还是要提醒大家喝酒之后一定要叫代驾。
9月26日,浙江杭州“临平检察”披露了一起类似案件。9月13日凌晨2时许,一辆打着双闪灯的小客车停在道路中央,阻拦后方车辆通行。过路群众发现异常前来查看,发现主驾驶位空着,副驾驶座上躺着一名男子,车内中控台还显示着“报警”提示,便报了警。
路面公共视频画面显示,车主王某某于9月13日零点31分许从一处夜宵点驾车进入某小区,后于1点17分许又驾车离开小区。车辆后台数据显示,1点17分至18分,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王某某从主驾驶位挪到了副驾驶位。1点28分许,公共视频画面拍到车辆在高架桥上行驶,而王某某躺在副驾驶位酣睡的画面。直至1点38分,车辆才自行停下、打开双闪。
也就是说,该车辆在主驾驶位无人的情况下行驶了足足20分钟。所幸夜深车少,未造成严重后果。当日凌晨3时11分,经检测,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14.5mg/100ml。到案后,王某某承认其于9月12日晚至次日凌晨与朋友吃夜宵,喝多了酒,因此抱着侥幸心理让车辆自动驾驶。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王某某作为驾驶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醉酒状态下使用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在道路上行驶机动车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9月17日,临平区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综合被告人王某某曾于2024年7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的情节,9月19日,经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某某被判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4000元。
浙江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金洁芸表示,这是当地首起使用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的危险驾驶案,和常见的危险驾驶罪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通过逐帧对比行车记录仪、道路监控以及车辆的后台数据,准确还原案发经过,最终认定王某某开启L2级别的需要人车共驾的辅助系统,在道路上行驶是一种驾驶行为,因此应当承担醉酒驾驶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王某某这辆车是今年5月购买的,装有2级智能辅助系统。按照车辆系统设定,驾驶车辆时,一旦双手脱离方向盘、使用该辅助系统超过2分钟,系统就会提示驾驶人员接管方向盘,否则会主动降速并退出系统,以此确保行车安全。但为了“骗过”方向盘检测,王某某在方向盘上加装了一种被称为“智驾神器”的配件,让系统误以为驾驶人员的双手未脱离方向盘,使车辆持续保持无人驾驶的状态。
资深汽车业内人士刘晋南表示,所谓的智驾神器,其原理就是配重,欺骗监控模块。使用智驾神器不仅对自己和家庭不负责任,也会影响行业健康发展。主机厂通过正常的驾驶行为收集到的数据可以通过OTA等方式进行辅助驾驶功能的迭代,优化产品,实现行业整体高质量发展。如果每个车主都通过非法改装欺骗车机软件,达到所谓“方便”的用车需求,其实破坏了整个行业发展,而且对于个人来说也是不负责任的。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谢澍认为,这起案件明确了一个关键原则,即当前的“自动驾驶”只是辅助工具,驾驶员永远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国家标准,涉案车辆的L2级自动驾驶要求驾驶员必须全程监控并随时准备接管。当事人在醉酒状态下,判断力和反应能力严重下降,根本无法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其行为本质上仍是危险驾驶。判决清晰地划定了责任边界——技术辅助不能成为违法的挡箭牌,只要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驾驶员的法律责任就不会因使用了科技而转移或减轻。
临平区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金洁芸表示,检察机关在办案时发现,所谓的“智驾神器”此类作弊工具危害性很大,需要尽快引起公众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对于部分不法商家生产以及销售此类绕开车辆安全检测的后门工具,应当予以严厉打击,建议广大车主要拒绝购买和使用,不要让一时的省事酿成血泪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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