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商业银行被骗取了33亿元贷款。在江西南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调取的多份刑事裁判文书披露了多年前发生的金融大案:违法发放贷款38亿元,骗取贷款33亿元。案件涉及四川乐山、湖北应城等地的多家银行,涉案资金以“同业买入返售”的信托贷款形式流向湖北多家企业。
四川峨边县法院2024年4月作出判决,对乐山市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原总经理杨涛、原总经理助理李轩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六年。杨涛和李轩因违法发放贷款罪和受贿罪被判刑。他们违法发放的38亿资金中有33亿被认定为“骗取贷款”。骗贷案的涉案人员包括中介掮客贡婷婷、殷学明,以及工商银行应城支行员工张应林、私营企业主陈碧元等人,他们通过私刻印章、提供虚假材料、假冒银行工作人员等手段骗取贷款。
2024年10月,乐山市沙湾区法院以骗取贷款罪、行贿罪对贡婷婷判刑十四年六个月,其他被告人也被判刑。此后二审法院维持了刑罚部分的判决。该案中的陈碧元、殷学明、张应林曾在2017年因犯骗取贷款罪被判刑,骗取招商银行广东佛山分行2亿元。
目前,乐山市商业银行被骗贷一案已尘埃落定,由此引发的相关民事案件仍在审理中。
乐山市商业银行2013年曾向武汉业大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提供信托贷款13亿元,后来司法机关查明,这13亿贷款是乐山市商业银行被骗贷33亿的一部分。南昌中院调取了多份刑事裁判文书,与借贷案相关的多起刑事犯罪被披露出来,包括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高利转贷等。
这一系列金融刑事案件始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的一笔2亿元贷款。2013年10月,招商银行佛山分行通过广东粤财信托公司发放2亿元的信托贷款给湖北融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相关协议,这笔贷款由工商银行应城支行进行“兜底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