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航空港区法院收到一封来自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航海路派出所的表扬信,表扬该院执行局干警刘浩煜见义勇为的事迹。直到这时,大家才知道刘浩煜默默做了一件大事。
9月1日晚上9点53分,刘浩煜结束加班驾车回家,在未来路与牧歌路交叉口附近一小区时,他注意到前方人群骚乱,情况异常。出于职业敏感,他立即停车上前查看,发现一名50多岁的男子情绪激动,手持长约30公分的匕首,正欲对他人行凶,周围群众纷纷躲避,场面混乱。
刘浩煜迅速亮明身份,组织群众有序疏散,并从车内取出随身携带的防护用具,毫不犹豫地冲向持刀歹徒。凭借过硬的警务实战技能,他与歹徒周旋,最终成功夺下凶器并制服了歹徒。
得益于刘浩煜果断专业的处置,整个过程干净利落,除了一名被害人手部受伤外,现场20余名群众无一受到伤害。公安民警抵达后,刘浩煜将歹徒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配合做好后续工作。此时人们才发现,刘浩煜的手部在搏斗中受伤,鲜血顺着手指流下,但他自己并未察觉。
面对赞誉,刘浩煜腼腆地表示:“我只是做了一名法院干警应该做的事,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刘浩煜的见义勇为行为展现了新时代政法干警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政治本色,同时也体现了法院干警队伍过硬的职业素养和强烈的担当精神。
在江西南昌国庆烟花节期间,31岁的李先生与外甥走散。他在寻找过程中,因赤膊纹身且手持一把形似“砍刀”的物品,被十余名群众误认为是歹徒并被制服送至警局
2025-10-10 12:15:54持刀歹徒乌龙背后的理解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