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女孩网售5盒二类精神药品思诺思被判贩毒案”有了最新进展。9月24日下午,浙江海盐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撤回对马琳琳的起诉。
马琳琳于2002年5月出生,2024年1月被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性脑病。病情稳定后,她开始停药并发现剩余了很多药品,于是想到通过网络出售。她在网络平台发帖出售药品,其中包括名为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的药品。思诺思是一种镇静催眠药,属于处方药和二类精神药品。
马琳琳称,当时她认为思诺思只是安眠药,并未意识到不能出售。在网上发帖后,她以120元的价格出售了2板思诺思给一名广州的买家,之后又以180元的价格出售了3板思诺思给一名浙江的买家,均是通过邮寄方式交付。
2024年7月初,民警找上马琳琳,告知她所售药品属精神管控药物,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一位浙江嘉兴市海盐县的买家董某在收到快递后向当地警方举报。董某曾主动提到该药品“有瘾”,但马琳琳当时并未在意。
马琳琳在上海居住,被取保候审。2024年10月,海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马琳琳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该案在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判决书显示,马琳琳因违反国家精神病药品管制法规,通过快递邮寄方式向2人2次贩卖、运输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鉴于她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依法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思诺思3板由扣押机关依法销毁。
一审宣判后,马琳琳选择了上诉。今年3月31日,此案二审在浙江嘉兴中院开庭审理。辩护律师廖建勋表示,二审中辩论的重点在于马琳琳是否有贩卖毒品的故意。马琳琳称自己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也未造成严重后果,应该无罪。7月25日,浙江嘉兴中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将此案发回重审。9月24日,海盐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本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马琳琳不起诉。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学系副主任刘瑞爽介绍,使用处方药需经过医生诊断,个人擅自销售处方药可能危害他人生命健康,涉及违法违规。若转售的药物被他人误用或滥用,转售者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特别是对于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等,转售风险更大。建议患者通过正规渠道处理闲置处方药,如参与药品回收计划、通过邮寄项目进行回收销毁或家庭垃圾处理。对于高风险药物,应优先选择回收点或咨询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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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 10:28:44女子转卖没吃完的安眠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