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非法狩猎松鸦被抓 使用禁猎工具捕获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通过所队联动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
9月3日,兴隆分局凤山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在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蚂螂河营林所施业区内发现一辆可疑越野车。检查后,民警在车辆后备箱中发现了三只松鸦死体。随后,涉案人员王某和刘某某被依法传唤至凤山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案件线索也被及时移交至分局森侦大队。
经调查,王某和刘某某为了满足口腹之欲,于9月3日前往蚂螂河营林所施业区,使用弹弓发射钢珠的方式非法猎捕了这些松鸦。警方确认该区域属于全年禁猎区,他们使用的弹弓也是禁猎工具。为明确松鸦的保护级别,警方聘请专业技术部门进行鉴定,最终确认这些松鸦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即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王某和刘某某的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嫌非法狩猎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和刘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