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布和小顾曾是一对情侣。交往期间,小布多次向小顾转账,金额从1000元到10000元不等,每次转账均备注“自愿赠与”。分手后,小布起诉至法院,要求小顾返还恋爱期间的所有转账20万元。小布认为这些转账基于结婚目的而产生,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既然已经分手,结婚条件无法成就,小顾应当返还。而小顾则坚持这些转账是“自愿赠与”,属于小布自愿作出的无偿赠与行为,不应返还。
在20万元转账中,既有分手后不需要返还的普通赠与,也有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赠与。经过调解,双方明晰了赠与的区别,小顾最终同意返还小布7万元。
法官指出,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日常消费支出或特殊节日转账(如七夕、情人节、生日等)、特殊含义转账(如520、888、1314等)通常认定为普通赠与,分手后不需返还。但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赠与,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当结婚的目的无法实现时,受赠人应当予以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官提醒,在恋爱期间,双方经济往来应量力而行,不要超出自身经济能力范围。对于大额转账,需要明确资金性质并保留相关证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爱情美好,但也需保持一定理性。法律对“恋爱脑”的保护有限度,成年人应当为自己的情感表达和行为负责。
小布和小顾曾是一对甜蜜的情侣。交往期间,小布多次向小顾转账,金额从1000元到10000元不等,每次转账均备注“自愿赠与”。分手后,小布起诉至法院,要求小顾返还恋爱期间的所有转账20万元
2025-08-31 09:21:55男子转账20万备注自愿赠与侯先生与陈女士通过网络相识并发展成恋人关系,随后两人开始同居生活。在同居期间,陈女士提出希望侯先生将工资卡和存款交由她保管,理由是共同生活需要互相信任。然而,不久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
2025-09-09 10:07:55男子工资交女友分手要回遭拒江苏的张先生近日发现,结婚两年的妻子王女士自2020年起,陆续向自称“泫棋道人”的林师傅转账94万余元,包括30万元彩礼、装修贷及多笔借款。王女士称自己因长期失眠,在网上结识了林师傅,并被收为弟子
2025-07-14 15:33:42妻子五年转账94万给道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