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刀切开除所有抽烟员工,看似雷厉风行,实则简单粗暴。
首先,吸烟是个人合法选择,企业可设“禁烟区”“吸烟区”或指定时间,而非直接剥夺生计。
其次,若因烟味影响同事,可加强通风、教育、罚款;若因健康风险,应通过体检、戒烟计划渐进引导。
贸然开除,既可能面临违法解雇赔偿,也伤害员工忠诚,制造对立。
真正成熟的管理,是把健康和效率目标拆解成可执行的规则与激励,让习惯与制度共同成长,而不是用权力让问题“消失”。
一家公司规定,员工迟到1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迟到3小时视为旷工1天。这规定是否合理呢?让我们看看法院的判决。吴静于2015年7月入职上海某公司,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至2023年7月止
2025-08-27 09:15:14员工多次迟到早退被开法院判了在辽宁沈阳的一次高铁停站期间,一名男子因烟瘾发作决定下车抽烟。尽管列车广播多次提醒停车时间仅有两分钟,他还是选择冲下列车。没想到,就在他享受短暂的吸烟时刻时,列车突然关门并启动离开
2025-04-27 12:39:59大叔乘高铁下车抽烟车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