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江西南昌的徐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在乘坐地铁时发现两名男子在站内吸烟。她上前劝阻表示不想吸二手烟,却遭到对方同行女子抢夺手机、辱骂并掌掴。徐女士在争执中反击踢了对方几脚。
事后,徐女士选择报警,警方介入后进行了调解。徐女士表示,因为自己还手了需要互相道歉。地铁执法人员登记了吸烟男子的信息,并告知按照规定,“首次警告,二次罚款50元。”徐女士认为公共场所吸烟危害健康,不希望所有人碰到这种情况都默默忍耐,越来越多的人发声才能引起监管上的重视。
8月6日,徐女士再次发视频回应此事,表示收到了很多人的鼓励。她说很多人支持她的行为,让她更加坚信自己做的事情是对的,以后也会坚持下去。尽管家人和朋友担心她的安全,但她表示这不会影响她继续这么做。
南昌地铁公安发布了警情通报:8月3日15时54分,该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地铁站内因制止乘客抽烟反被殴打。经调查,当天14时30分许,外地来昌游客刘某与其丈夫陈某某、女儿陈某、女婿张某从南昌地铁一号线太子殿站2号口进入地铁站。在地铁通道内,陈某某与张某存在吸烟行为,徐某某见状出言制止,刘某对此不悦,双方发生争执。徐某某用手机近距离拍摄刘某,刘某便抢夺徐某某手机,继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监控视频显示,徐某某先用脚踢了刘某两脚,随后刘某也用手扇了徐某某面部两下。在此过程中,刘某的三名家人一直在旁劝解并将二人拉开。随后双方自行离开,徐某某离开现场后拨打110报警。
鉴于该警情属纠纷引发,情节轻微,且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不需验伤。8月3日19时许,在双方自愿前提下,民警组织调解,双方相互道歉,并签署调解协议。对于陈某某、张某在地铁通道内吸烟的行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执法人员依照国家、省控烟有关规定和《南昌市轨道交通条例》,责令二人改正,陈某某、张某书面保证不再违反。根据《南昌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五十六条,若乘客在地铁站内吸烟,将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具体处罚视情况而定,可以向站内执勤人员反映或拨打地铁客服热线。
8月3日,徐女士在江西南昌乘地铁时,看到站内有两名男子在吸烟。她上前劝阻,并表示不想吸二手烟。不料,对方同行的一名女子抢夺了她的手机,对她进行辱骂并掌掴。警方到场后,因徐女士还手,要求双方互相道歉
2025-08-06 08:00:50南昌地铁回应女生制止吸烟反遭掌掴8月6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发布警情通报。2025年8月3日15时54分,该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地铁站内因制止乘客抽烟反被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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