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网安局发布消息,指出“警情通报”是公安机关权威信息发布的重要载体,“蓝底白字”代表着官方信息的公信力。发布虚假“警情通报”,炮制恶性网络谣言,捏造耸人听闻的细节,会误导公众认知,不仅消费了网民情绪,更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甚至引发公众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近日,网上接连出现三起发布虚假“警情通报”的恶性造谣传谣案件,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其中一起案件中,白某某(29岁)和陈某某(18岁)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虚假“警情通报”,声称“昆明驾车撞人案131人死亡”。另一案件中,邵某豪在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警情通报”,声称“杭州自来水接入粪水”。还有一起案件中,黄某忠(39岁)在互联网平台发布涉及释永信的虚假“警情通报”。这些行为均造成谣言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并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仍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造成严重后果,则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网上造谣传谣还可能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侵害英雄烈士名誉及荣誉罪、损害商业信誉及商品声誉罪、编造并传播证券及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等。散布谣言且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法人的商誉,还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警情通报”是公安机关权威信息发布的重要载体,“蓝底白字”代表着官方信息的公信力。
2025-08-01 10:03:59发布传播涉释永信虚假“警情通报”近日,网上接连出现多起发布虚假“警情通报”的恶性造谣传谣案件。其中一起案件涉及黄某忠发布的涉释永信虚假“警情通报”。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并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2025-08-01 11:34:2639岁男子发布涉释永信谣言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