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22年后,山西乡村女教师路亚丽的丈夫王某再次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站在被告席上,但他依旧坚称无罪。
路亚丽出生于1981年12月,生前是山西运城临猗县楚侯乡某小学教师。她18岁那年从临猗中学高中毕业,后来到邻村小学当老师,并与当地男子王某相识相恋。2002年4月下旬,两人举办了婚礼。
2003年1月3日清晨,路亚丽的同事打电话通知她的父亲,说路亚丽不见了。他们四处寻找未果后报了警。大约半年后,2003年6月19日,有村民在运城市盐湖区姚孟乡一个西瓜地的灌溉井里发现一具女尸。警方立即展开侦查并将尸体打捞起来。法医鉴定显示,该尸体长约1.62米,头部和腹部有多处钝器伤痕。路亚丽的父亲通过身高、头发和牙齿等特征认出这是他的女儿,但当时并未进行DNA鉴定。
案发后,警方发现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抓获。王某供述称,在事发当天凌晨3时左右,他在学校与几名同事打完麻将回家,发现房间里的灯是关着的。他打开灯后惊醒了妻子,两人发生争吵,他用被子捂住妻子的头,随后将她裹起来扛出校门放在门口一个破屋里。他还用砖头砸她的头,并在她肚子和大腿上戳了几刀。当晚,他把妻子捆在摩托车后座上,骑至10多里外的一个灌溉井处,将她抛进井里,并焚烧了被子和衣服。
2003年6月28日,王某被临猗警方刑拘。同年10月9日,运城市检察院指控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向运城市中院提起诉讼。庭审时,辩护人指出检方指控证据不足,尤其是缺乏DNA或颅相重合技术鉴定,以及一些关键物证未找到。最终,法院认为此案缺乏充分必要的证据,形不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判决王某无罪。运城市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但山西省检察院撤回了抗诉,山西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准许撤回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