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罗大美被害案明日一审二次开庭。7月25日,尚某锋的妹妹尚女士透露,主播“罗大美”(原名:尚某锋)遇害一案将于7月29日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尚某锋是河南许昌人,自幼对戏曲有浓厚兴趣,因家庭条件较差,辍学外出打工,后用打工挣的钱去艺校学习。毕业后,他跑过商演、做过微商,2018年开始“反串”直播表演,并取名“罗大美”。为更加贴近角色,尚某锋还割了双眼皮。他在网络上颇具人气,直播带货也积累了一些财富。
据公诉机关指控,余某生在与尚某锋交往过程中得知对方是一名“网红”,比较有钱,便产生了抢劫和勒索钱财的想法。于是,余某生与其同居女友沙某姣以及南阳某整形医院业务员杨某多次商议如何实施犯罪。2023年7月初,杨某受余某生指使,多次约尚某锋见面但未成功。2023年7月5日晚,按照余某生指示,杨某将尚某锋诱骗至余某生租住处后下楼等待,随后沙某姣向杨某支付500元。余某生使用尼龙绳等工具将尚某锋手脚捆绑,在嘴上贴封条,开着尚某锋的保时捷轿车将其转移至南阳市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一处闲置平房内。在那里,余某生逼迫尚某锋向沙某姣转账共计200余万元。得手后,余某生于7月7日凌晨将尚某锋杀害,并将尸体运至自家红薯窖边掩埋藏匿。
公诉机关认为,余某生、沙某姣、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余某生在抢劫被害人财物后,为逃脱法律责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人灭口,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5年2月28日,该案在南阳市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主犯余某生死刑,判处沙某姣、杨某有期徒刑10年以上至死刑之间的刑罚。据尚女士介绍,第一次开庭后,案件又被退回补充侦查。因检方提交了新证据,因此需要再次开庭进行举证质证。家属仍将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参与人参加庭审,此次庭审仍采取不公开方式进行。
2023年7月初,拥有数百万粉丝的网红罗大美失联,近两个月后,其遗体在一红薯窖内被发现。罗婷在哥哥失踪一个多月后才意识到问题严重。2023年7月暑假期间,她住在哥哥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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