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一方向香港法院出具了宗庆后2020年遗嘱称“境外资产由独女继承”。原告律师指出,该遗嘱的见证人均为娃哈哈高管,存在利害关系,不符合“无关联见证人”要求;遗嘱未公证,且签署时仅有高管在场,无家族成员监督,程序存在瑕疵。一位律所合伙人A律师表示,要讨论该问题,需厘清该遗嘱属于“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若为自书遗嘱,无需见证人;若为代书遗嘱,则必须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全程在场,并由其中一人担任代书人如实记录。除非原告能充分举证公司高管属于法定“利害关系”情形或存在影响客观性的确凿证据,否则现有信息显示其作为见证人基本符合法律要求。此外,根据香港《遗嘱条例》,遗嘱需要由书面订立,由立遗嘱人以及两名见证人同时签署。若宗庆后当年所立遗嘱实为自书遗嘱但附加了见证人签署,应属当时已考虑兼顾内地与香港两地法律要求的安排。
如果还存在其他继承人,那么他们是否会成为本案的新变数?A律师认为,如果宗庆后在遗嘱中将全部财产指定宗馥莉继承,且宗庆后存在未成年子女,其遗嘱将部分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必要份额的认定需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结合具体情况酌情确定。
近日,浙江宏振智能芯片有限公司的登记状态由存续变更为注销。该公司已在此之前发布了简易注销公告。浙江宏振智能芯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祝丽丹,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
2025-08-04 10:12:21宗馥莉任职董事的智能芯片公司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