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应按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开展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组织修复。县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重点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平交路口、桥梁隧道、穿村过镇等路段。交通事故易发地点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设置减速装置等设施。
县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保障和防灾抗灾能力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监测灾害。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公路中断的,应及时抢通,难以抢通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并发布绕行路线。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激励机制,加快农村货运物流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农村客运可持续运营,促进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拓展农村公路服务功能,提升服务畅通城乡经济循环的能力。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公路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村道除适用本条例规定外,还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住房租赁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住房租赁关系,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2025-07-22 08:05:03住房租赁条例9月1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已于2025年4月27日经国家监察委员会全体会议修订通过,并自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5-06-01 16:00:33新修订的监察法今起施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2025-04-28 09:53:35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五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