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杭州桐庐雅鲁漂流景区漂流时手机落水。当地村民方某打捞后因索要1500元未果,将手机扔回水中。该网友表示,当时现场多名景区工作人员在场,却未及时干预。最终该网友选择报警,在警方协助下取回手机,并且警方对涉事男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景区负责人表示,尽管一直提醒游客不要携带手机,但无法强行禁止,导致漂流过程中手机掉落情况频发。由于漂流河道是敞开式的,无法完全封闭,河道边常有附近村民专门捡拾游客掉落的手机并向游客索要报酬,金额从数百到一千多元不等。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部分网友认为村民下河捞手机确实付出了劳动,失主给予一定“辛苦费”无可厚非,但金额应合理;也有部分网友认为村民行为不当,捡起来后索要报酬甚至不还,而捞起后又扔回水里,涉嫌毁坏他人财物。
从法律层面看,手机的所有权归游客所有。遗失被村民拾得,不能改变所有权关系,村民没有处置的权利,没有丢掉或破坏的权利。“辛苦费”属于劳务报酬的范围,应当根据难度、风险、时间精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协商公允报酬。就新闻信息披露而言,村民投入时间精力较少、风险较低,索要1500元辛苦费远超合理范围,并没有法律依据。
本案中村民索要1500元,协商未果后把手机丢回河道,更多的是协商未果后的破坏行为,而不是持续胁迫索要财物的行为。刑法中规定的敲诈勒索罪财物标准为2000元至5000元以上(符合特殊情形则为该标准的50%),本案不符合该标准。
村民明知河道布满坚硬石块,扔手机可能致其损坏,仍将手机丢至河道,是否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若村民协商未果后丢弃手机的行为如果导致5000元以上的财物损失,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罪。因本案的手机并未损坏,不符合财产损失的要件,不构成犯罪。但村民自身应当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故意毁坏公私财物5000元以上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杭州桐庐雅鲁漂流景区漂流时手机不慎落水。当地一男子打捞后索要1500元“辛苦费”,因协商未果,该男子将手机扔回水中。无奈之下,网友选择报警,在警方协助下最终取回了手机
2025-07-11 08:06:07村民捞手机索酬未果扔水中行拘7日印男子在洪水里搜寻手机无果后痛哭。印度男子手机不慎掉入排水坑:在洪水里搜寻无果 抱头痛哭泪流满面!印男子在洪水里搜寻手机无果后痛哭印男子在洪水里搜寻手机无果后痛哭印男子在洪水里搜寻手机无果后痛哭...
2025-07-11 13:11:18印男子在洪水里搜寻手机无果后痛哭REDMI总经理王腾在微博上发起了一次讨论,询问大家认为手机在什么价位是人人都买得起的。评论区中点赞较高的回答是1500元左右
2025-03-21 16:50:15王腾手机在什么价位是人人买得起的2月23日,江苏镇江一位女车主在丹阳市导墅镇大华村西野田卸货后,送货车被当地村民拦住索要5000元。经过报警交涉后,最终她和货主支付了1500元才得以离开
2025-02-24 03:26:15车主称入村卸鸡粪被村民强索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