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造黄谣”成为网络舆论中的敏感话题。那么对“造黄谣”行为该如何定性?遇到被“造黄谣”,受害者又该如何维权?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律师戚莎莎介绍,“造黄谣”行为一般应满足存在捏造事实的行为,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虚构的信息与散布行为针对特定的人这3个条件。
中国—东盟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星认为,当前,面对“造黄谣”行为存在刑事门槛过高、民事救济滞后、平台责任模糊、预防性措施缺乏等不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诽谤罪需达到“情节严重”才能入罪,但网络“造黄谣”的传播速度、影响范围与传统诽谤行为存在本质差异。例如,造谣者通过外网平台或匿名账号发布淫秽信息,可能迅速引发社会性羞辱,但因点击量、转发量难以量化或未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五千次点击/五百次转发”标准,导致无法入罪。
在“造黄谣”案件的办理中,应动态考量网络传播途径,分别对跨平台传播进行整体性包括传播范围和传播影响两方面进行考察。同时考虑到当前网络传播特性已从原有的主动“点击”和“转发”方式转变为算法推荐,原有司法解释具有滞后性,建议完善刑法及司法解释。在民事救济和执行方面,受害人需要自行承担艰难的取证、诉讼成本,胜诉后还可能面临执行不能,无法及时有效弥补损害。
陈星建议降低受害人取证门槛,探索法院依职权或依申请向平台调取发布者IP、登录记录、传播记录等证据的便捷程序。同时完善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使受害人能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快速获得要求停止侵害、删除信息、禁止转发的禁令。
吴女士的生活因一场“造黄谣”事件被打乱。她表示,自己因此得了抑郁症,甚至尝试过自杀,家庭和工作也受到了严重影响。2022年7月,她的微信突然收到了很多陌生男子的好友申请,这些人声称要与她开房
2025-07-01 21:10:41男子造黄谣致女子抑郁被判赔20万钱江晚报2022年7月,吴女士(化名)的微信突然陆续有陌生男子添加她为好友,并表示要和她开房。吴女士才发现自己的微信名片和照片都被黄某发到国外社交平台上,标注不实的虚假色情邀请信息
2025-07-15 16:31:18男子造黄谣致女子严重抑郁2022年7月17日,南宁90后女孩苏雨晴在上班时收到大量好友申请,内容露骨。接下来的三年里,她经历了失业、抑郁和离婚,但她从未妥协,决心揪出造谣者。一张被恶意篡改的照片改变了她的生活
2025-07-19 19:02:04南宁90后女孩被造黄谣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