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近16年被判拘4个月 遗留问题未解。陕西渭南人党文杰的身份证被人冒用了近16年。从1999年10月至2015年7月,渭南人王某某长期使用“党文杰”的身份办理升学、就业、结婚、缴纳社保、贷款、注册公司、购车登记等手续,甚至参加诉讼。这一系列行为导致党文杰的生活频频陷入麻烦。直到党文杰开始维权,内情才逐渐浮出水面。
今年3月14日,陕西渭南市蒲城县法院对王某某使用虚假身份证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然而,对于该判决党文杰并不满意,他称身份信息被冒用所产生的遗留问题至今仍困扰着他的生活。
党文杰在2012年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此前,他一直生活在渭南市白水县,因上学户口暂存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2012年准备将户口迁回老家时,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户口早已迁至渭南市蒲城县。几经周折,他得知一个和自己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的男子正在渭南市蒲城县一所中学任教。为探明此事,党文杰和父亲多次前往蒲城县询问,但始终没有进展。最终,经过多番交涉,他们终于见到冒用者王某某的父亲,对方承认了冒用事实。
2012年11月,双方进行了调解。一周后,党文杰接到派出所的通知可以办二代身份证了。不久,他发现自己的医保卡依然是王某某的人脸,多次找到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此事,始终没有结果。此外,他的银行征信也出现问题,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消费。2019年,党文杰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时发现,自己名下莫名其妙有8张信用卡,总计超过80万元的贷款未归还。从未办过信用卡的党文杰一再辩解,但仍没有效果。
2024年6月,一名叫李俊的陌生人出现,党文杰才逐渐得知“失信”背后的内幕。李俊曾在西藏做过摄影师,2017年与一名叫“党文杰”的室内设计师签订合同装修工作室。合同金额112万元,工期75天。但近一年后,工程仍未交付,还出现地面裂缝、卫生间漏水等问题。李俊将“党文杰”告上法庭。2021年11月,西藏高院二审判李俊胜诉,要求“党文杰”及其两家公司返还约43万元。李俊在搜集证据期间发现“党文杰”疑似在四川、云南等地均有类似的装修纠纷。最终,他发现有两个“党文杰”,认识的“党文杰”其实是王某某,他也找到了真正的党文杰。
得知此事后,党文杰也开始追查王某某“多重身份”的问题。此后,李俊以“王某某冒用他人身份证”为由,在陕西、西藏、四川等多地报案并向各级部门反映情况。2024年8月,李俊将自己的举报经历拍成短视频发布到网上,此事开始引起社会关注。
公诉机关出具的《起诉书》显示,1999年10月至2015年7月,王某某冒用党文杰的身份信息、学籍档案在渭南市大荔师范学校白水分校美术班上学,毕业后被分配至蒲城县教育局工作。期间,党文杰的户口由渭南市白水县西固派出所先后迁至大荔师范学校、蒲城县公安局原城西派出所。2007年11月14日,王某某的父亲联系赵小安,通过蒲城县原城西派出所为王某某办理了与党文杰同姓名、同身份证号码的虚假居民身份证。2012年10月17日,王某某的父亲再次联系赵小安,为王某某办理了与党文杰同姓名、同出生年月日的虚假居民身份证。冒用党文杰的身份信息办理虚假身份证件后,王某某多次、持续在升学、就业、婚姻登记、社会保险缴纳、贷款申请、工商注册登记、机动车辆产权登记、参加诉讼等活动中使用。
庭审中,王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但认为将党文杰列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的实际只有一个月,对党文杰造成的影响不予认可。另外,在婚姻登记、升学、机动车产权登记中使用假身份属实。他表示认罪认罚,希望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则认为,王某某的行为不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最终,蒲城县法院判处王某某犯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李俊和党文杰十分不满。李俊说,到今年5月王某某即将被刑满释放,他才得知该案已经开完庭。他们曾向当地检察院、法院反应,并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申请,但至今未有结果。党文杰表示,虽然部分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但在办理电话卡、办理社保需要人脸识别等问题上,至今依然无法恢复正常。他只想让生活恢复平静,但感觉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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