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立医院院长非法出售大量杜冷丁牟利 被判死缓。在第38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10件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显示,某公立医院院长利用职务之便,长期非法贩卖麻精药品牟利,事发后大肆补开红处方,对抗审计、侦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案情显示,苏某和长期担任某公立医院院长,具有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资格。2013年1月至2021年12月,苏某和利用职务之便,以该医院名义分别向两家医药公司申购盐酸哌替啶片剂(杜冷丁)53.6万片。
盐酸哌替啶即杜冷丁,是一种临床应用的合成镇痛药,长期使用会产生依赖性,且可能导致严重的呼吸抑制,危及生命,因此属于我国严格管制的麻醉药品。其具有药品与毒品双重属性,一旦流入非法市场,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苏某和为非法牟利,未将上述杜冷丁片剂交医院库房存放,而是私自加价出售,除部分卖给癌症患者外,剩余约38万片以每片1.5元至7元的价格多次贩卖给无业人员黄某营(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累计获利100余万元。
后黄某营将从苏某和处购得的杜冷丁片剂又加价贩卖给毒品犯罪前科人员余某龙、邵某连(同案被告人,均已判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某和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贩卖盐酸哌替啶片剂致流入毒品市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苏某和明知大量盐酸哌替啶片剂流入社会极有可能被滥用,仍利用公立医院院长身份,大量购买并非法销售,获取巨额利益,犯罪持续时间长、次数多、数量大,社会危害极大。苏某和还在事发后大肆补开红处方,对抗审计、侦查,罪行特别严重。
据此,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苏某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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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09:24:18罚没6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