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午,女童父亲张先生表示,前几日接到法院电话说罪犯已被执行死刑。家属一直的诉求就是执行死刑,他们和罪犯没有矛盾。裁判文书显示,2021年8月,朱佳琦跟随父亲来到长沙县星沙地铁站做水电安装工作。因欠网贷,心感烦闷,同年10月28日从工地出走。10月30日早上,朱佳琦游荡到长沙师范学院附近,遇到被害人张某某。朱佳琦帮张某某修车,二人开始交谈。随后,朱佳琦产生杀害张某某的想法,以残忍手段致其死亡并逃离现场。为避免被发现,他将外套丢弃在下水道井中,并从路边找了一辆自行车向湘阴、益阳等地逃窜。11月2日凌晨,公安民警在长沙市雨花区一网吧将朱佳琦抓获。
法院认为,朱佳琦因生活不顺,欠下一万元网贷心生烦躁,在外游荡过程中偶遇不满8周岁的幼女被害人,见四下无人,为发泄烦躁情绪,残害没有反抗能力的幼女并实施奸淫,其罪行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决定对其不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朱佳琦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决定执行死刑;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464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