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十二周岁。在广州黄埔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10岁的小魏独自骑自行车时与行人彭某发生碰撞,导致彭某受伤及自行车损坏。交警部门认定小魏未遵守交通安全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而彭某无责任。
彭某因伤住院治疗63天,被诊断为骨折、关节脱位、腰部挫伤等,产生了超过8万元的医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于与小魏父母协商赔偿未果,彭某将小魏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总计11万余元。黄埔法院最终支持了彭某的诉求,判决被告赔付彭某医疗费等费用共计10万余元。
法官提醒,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对道路风险的认知和应急处理能力远不及成年人。监护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其出行安全。
2025年3月8日下午1点19分左右,在河南登封卢店镇朝阳路与少林大道交叉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未满12周岁的男孩骑自行车在路上玩耍,无视交通信号灯和来往车辆,在非机动车道逆行,并多次在路口兜圈
2025-04-22 11:52:4712岁男孩骑车在十字路口兜圈被撞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基于客观事实和过错责任原则。法律保护的是遵守规则的行为,而非“弱者身份”。济南交警公布了一起相关事故案例
2025-06-03 14:39:17男子骑车闯红灯被撞还要负全责7月3日发布,湖北襄阳。小学生飞奔过马路撞上正常行驶骑车人,交警:小学生及其家长全责
2025-07-05 12:41:24小学生飞奔过马路撞车被判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