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涉事司机家属透露,“河北骑行男孩身亡案”有了新进展。去年8月,河北容城县一名父亲带儿子跟团骑行时,男孩不慎摔倒,遭对向行驶汽车碾压,经抢救无效身亡。司机姜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姜某的小舅子孙先生表示,他们已于近期收到了容城县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最终决定对姜某不起诉。孙先生说,事发后,他们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如今收到《不起诉决定书》,让他们终于松了一口气。由于经济负担重,姜某本人已外出务工,他们希望家中能尽快恢复平静。
8月11日,河北保定容城县贾光乡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11岁小男孩跟着父亲以及自行车队在双向公路上骑行,在接近中线时不小心摔倒进入对面车道,被一辆小汽车碾压身亡。相关视频显示,一行人身穿统一的蓝色队服,戴着头盔,骑行速度较快,码表显示时速一度超过了37公里。孩子在变道时不慎摔倒在对面机动车道上,被路过的司机姜某驾车碾压。涉事汽车的行车记录仪显示,汽车车速约为52km/h,事发时汽车两侧均有骑行者。据报道,遭碾压的孩子只有11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024年8月13日,当地公安部门证实,男孩经抢救无效身亡,司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再次引发公众关注。2024年10月11日晚,涉事司机姜永亮的辩护律师周兆成发文表示,姜某已在9月26日走出容城县看守所的大门,重获自由。次日上午,周兆成进一步说明,姜某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他表示,这意味着检方判定姜某社会危害性较低,罪行轻微,羁押必要性不强,虽然刑事程序仍未终结,但对后续走向影响深远。
关于该案后续走向,周兆成介绍称,一种是按正常流程移送起诉,由法院来定罪量刑;另一种则是检方直接做出“不起诉决定”。还有一种情况是法定不起诉,即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有《刑诉法》第16条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此外,酌定不起诉是指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若最终仍按正常流程移送起诉,周兆成表示将继续为司机做无罪辩护。
河北男孩骑行身亡案有了新进展。继4月收到不起诉决定后,姜某某计划起诉高德地图。事发时,事故路段工程尚未验收,容城县交通运输局也表示该路段未移交
2025-07-01 16:48:35男孩骑行身亡案司机将起诉高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