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宜兴公示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引发关注。一家商行因多收0.0036元被消费者举报,当地市监部门没收违法所得0.01元,并处以99.99元罚款。
该处罚决定于5月19日公示。违法事实显示,当事人于2025年2月25日销售散装称重食品油面筋时,应收价款为3.3264元,实收价款为3.33元,多收了0.0036元。同年4月17日,当事人试图退还多收的0.01元给消费者,但消费者未接收。此外,当事人还存在其他称重商品多收分以下价款的情况,但由于无法计算具体数额,最终认定违法所得为0.0036元。
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商行在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散装称重食品油面筋进行销售,但未在销售区域和包装袋上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这些行为于2025年4月14日被宜兴市市监局太华分局查获。当事人在案件调查中主动向消费者退多收价款,并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提供了油面筋销售记录等材料。
由于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当地市监局对该商户予以警告、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商行法定代表人董先生表示,自己所用的秤显示较细,到小数点后四位数。他要求前台抹零,但并非四舍五入。对于这次处罚,董先生认为遇到了职业打假人,对方一开始要求赔偿500元,但他不同意。至于所售商品未标明相关生产信息的问题,董先生解释说,油面筋来自厂家,外包装上有合格证明,但由于食物较油,导致相关证明脱落。
宜兴市市监局太华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无论举报者是否为职业打假人,只要举报属实,就会进行相应处理。此次处罚并非仅基于单次情况,而是考虑到商家多次出现类似问题。商家四舍五入的行为应当告知消费者并获得其同意,而不是自行决定。
5月19日,江苏宜兴公示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一商户因多收顾客3.6厘钱被举报,市监部门对其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共100元,引发关注
2025-05-21 15:49:38当地回应商户多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