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曹炜受贿一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曹炜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24年间,曹炜利用其在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和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的多个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购买或租赁房产、合作经营、承接工程、职工入职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76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曹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曹炜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辩护人主要针对量刑发表了意见。
部分社会公众旁听了此次庭审。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择期宣判。
2024年12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原委员刘启冬受贿案
2024-12-20 23:35:51银川中院审理刘启冬受贿案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曹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上海市纪委监委对曹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25-02-14 01:29:43东浩兰生集团原董事长曹炜被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