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去世前给父亲转53万遭起诉 孝心与法律的碰撞。在辽宁沈阳,一对二婚夫妻因财产纠纷引发广泛关注。女方小于在生命最后阶段将53万元转入父亲账户作为养老钱,但在她去世后,这笔钱被丈夫杨某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起诉要求返还。这不仅引发了公众对婚姻财产归属的讨论,也促使人们思考家庭成员之间情感与法律关系的平衡。
小于与杨某婚后不久,小于不幸查出患有重病,这对新婚夫妇的生活蒙上阴影。为了筹集医疗费用,小于卖掉了两套婚前房产,获得121万元购房款,并用这笔钱购买了一套新房。杨某自愿签署了《房屋产权放弃声明》,表明双方在财产处理上达成了一定共识。
随着病情加重,小于决定将53万元转入父亲老于的账户,作为父亲的养老钱,剩余68万元用于自己的治疗。然而,小于去世后,杨某以这笔53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将老于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这笔钱。
面对杨某的起诉,老于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和愤怒。他指出,女儿结婚后,杨某全职在家多年没有收入,且未能提供任何经济支持或帮助,甚至因为担心花钱阻碍了女儿的治疗。老于还表示,这53万元中包含女儿给他的养老钱,以及他借给女儿用于治疗的费用。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杨某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这53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杨某的诉求缺乏事实依据,因此法院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老于无需返还这笔钱。
这一判决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许多人认为法院的判决既符合法律规定,也尊重了死者的意愿,维护了人情伦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小于的婚前房产属于她的个人财产,即使在婚后出售,所得款项原则上仍应视为她的个人财产。此外,杨某签署的《房屋产权放弃声明》进一步确认了这笔钱的个人性质。
女儿给父亲转53万养老被丈夫起诉(大参考 4月22日发布) 【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旗下短视频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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