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六旬男子杀害同居11年女友案将在广东陆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记者于20日走访了两人此前共同生活的陆丰市甲子镇。附近邻居透露,事发前的2024年4月,嫌疑人曾对被害人施暴,甚至追打她出门。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吴某某与被害人文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约11年。2024年8月16日中午,文某某因关系不和提出离开吴某某,吴某某要求她在外面发生性关系才肯放行。当天下午,两人来到陆丰市麒麟山,文某某拒绝后,吴某某用斧头多次砍击其头部,随后逃离现场。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吴某某持械致文某某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在文某某和吴某某的住所发现,一楼大门两侧的对联已经耷拉下来,铁栅门上还有警察调查的围蔽线痕迹,无法入内。文某某的女儿陈小花表示,这是母亲在两人交往后买下的房产,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周边的人都知道他们是事实婚姻。
邻居们描述,文某某为人友善,而吴某某风评不佳,他曾有过一段婚姻和恋情,两名伴侣都因他施暴而离开。近年来,吴某某失业在家,变得更加孤僻,总是阴着脸,不与外人交流。去年4月,邻居们听到楼上吵闹声,文某某逃出家门,吴某某追上来打她。数名邻居上前劝架,将文某某保护起来,但吴某某扬言要打死她。之后,邻居还看到文某某手臂上有淤青,但她坚称没事。
陈小花说,母亲从未告诉他们这些事情,每次打电话都是报喜不报忧。直到母亲去世后,他们才知道吴某某曾经家暴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未能多了解一些情况。
六旬男子杀害同居11年女友案于4月21日在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害人文某某的女儿透露,嫌疑人吴某某有一个女儿,此前曾和文某某、吴某某一同生活,但事发后她一直没有露面,也没有道歉
2025-04-21 16:24:58男子杀害同居11年女友案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