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今日二审宣判!4月16日上午,山西大同阳高县“订婚强奸案”二审民事、刑事部分将公开宣判。被告男子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表示,在席某某被羁押的712天里,母子二人只见过两次面。
郑女士提到,在此前二审法庭上,席某某始终坚称自己冤枉。男方辩护律师提出了40多条质证意见,检方在庭审中未作出明确答复。她希望二审判决时能对男方提出的合理质疑给出回应,主要包括如何证明双方是否发生了实质性性行为,事后发生拖拽能否作为女方事中反抗的证据以及办案人员在鉴定结果未出具的情况下先行报捕批捕、案卷材料少报漏报等程序是否存在违法。如果二审判决未回应这些质疑,他们将当庭提出申诉,并准备了打印机现场打印提交申诉材料。
2023年5月1日,阳高县27岁席某某和24岁女子吴某某举行订婚宴,根据《订婚收彩礼协议》,当日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的金戒指,承诺结婚一年后在婚房房产证上添加吴某某的名字。5月2日,两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控告男方强奸。郑女士称因为房产证上未加女方名字才报案,而女方家属则称男方强迫并否认因房产证未加名和彩礼钱而报案。
2023年5月4日,在女方要求下,郑女士当着办案民警的面写下保证书,答应次日12时前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5月5日,席某某涉嫌强奸,被阳高县警方带走立案调查。席某某被带走前,双方在阳高县民政局准备领证后立即去办理房产证加名字的手续,但未办理成功。
法院一审查明,在婚房内男方不顾女方反对,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同年12月25日,一审认定被告人违背被害人意志,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当庭提出上诉。2025年3月25日,该案刑事、民事二审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女方未出庭。男方曾在二审庭上质疑双方是否有发生实质性性关系,对此检方仍认定是有发生。
2025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席某某强奸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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