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猝死抢救超48小时无法认定工伤 规定引发争议。4月13日,媒体报道称2022年江苏的聂女士接到丈夫张先生所在公司老板的通知,称张先生在工作时突发身体不适并被紧急送医。入院后,张先生被送入ICU,并三次收到病危通知书。尽管聂女士坚持治疗,但张先生最终在抢救了59小时后因急性心肌梗死去世。
在为张先生申请工伤认定时,因其死亡原因被诊断为“病”而非“伤”,且从入院到死亡超过了48小时,因此不予认定为工伤。聂女士无法接受这一结果,遂将此事诉诸法院,要求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然而,一审和二审均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南京中院曾审理过类似案例,认为不应让家属因为工伤认定问题而放弃对危重病人的救治。目前,聂女士已向南京市检察院提交检察监督申请,继续寻求法律救济。
案件发生后,公众对此表示不满。一位网友评论道:“确实不合理啊,难道要48小时就停吗?”另一位网友则表示:“为什么要48小时?这规定太复杂了。”这些评论反映了公众对于现行工伤认定标准的不满,尤其是对于那些因疾病导致死亡的情况,认为这样的规定过于僵化,忽视了实际情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定突发疾病与工作的关联性。然而,这一时间限制也带来了争议,因为它可能忽略了实际医疗情况和患者的具体病情。例如,现代医学有时需要超过48小时才能明确诊断或完成有效的治疗。因此,虽然这一规则有助于简化工伤认定程序,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显得不够灵活和公正。
张老三于2014年2月7日入职北京某保安公司担任保安员。同年9月30日,他被公司安排到顺义区某毛织厂从事保安工作,工作地点为该厂门口的保安室,工厂已不再经营
2025-05-07 08:30:52男子超负荷值班与女友发生关系时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