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张莉就“任教31年临近退休遭解聘”一事发文陈述。文中提到,泰安技师学院人事处3月1日打电话通知她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并要求她在解除终止协议证明书和补偿协议书上签字。
张莉表示,自己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和退休保障问题的申请,并多次拨打12345反映问题。学院在四个月后同意办理她的退休手续。自3月1日起,学院单方面停止了她的工作,停发工资并终止缴纳各项保险。
张莉还指出,泰安技师学院人事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撒谎。负责人称2月份已电话通知她合同到期,并提供了续签或不续签拿补偿金的方案。但实际上,她接到电话的确切时间是3月1日,内容是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张莉曾是山东省泰安市泰安技师学院的一名合同制教师,从1993年起一直在该学院及其前身学校连续工作31年。2024年2月,临近退休时,学院以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期为由终止合同。
张莉表示,泰安技师学院长期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直至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才签订。多年来,她的工资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从2002年的500元到最后每月仅2000元左右,与有编制的教师相比差距悬殊,从未享受过同工同酬的待遇。作为班主任,她曾多次获得各类奖项和荣誉,但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让她难以释怀。
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张莉提出要在学院退休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学院会满足。去年2月份,学院确实给张莉打了电话,通知她合同到期,并提供了一个合同到期的方案。张莉当时不同意这个方案,要求在学院退休。学院在开党委会研究后同意了她的要求,并在去年6月给了她一份书面文件,同意给她办理退休并依法享受养老待遇,张莉也在文件上签字。
4月13日,张莉就“任教31年临近退休遭解聘”一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提到,泰安技师学院人事处于3月1日电话通知她的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并要求她在解除终止协议证明书和补偿协议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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