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多年,尽管失去的那片山林从法律意义上说早已回归到他们手中,但五年来仍被占据着。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05年3月25日,时任村支书周某邀请五个村民小组组长吃饭,提出想承包165亩林地。随后,周某又找来三位村民,一共八人,代表“丁家”在合同上签字。当时这些人年纪最大的约70岁,最小的40多岁。合同约定每亩林地每月租金4.47元,租期30年。同年8月23日,崇仁县卫平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成立,周某为法定代表人。
十多年来,周某一直按合同执行,栽种橘子树和柚子树等美化山林。然而,2018年春节,一些在外打工的年轻人回老家过年时,发现山林中建有养猪场和一些房子,感到痛心疾首,要求解除与周某签订的合同并归还山林,遭到拒绝。后来调查发现,早在2007年7月,周某以办理造林补贴为名,从保管林权证的村民丁福祥手中将该证拿走,并伪造丁福祥和丁益春的签字,将165亩山林流转登记在卫平公司名下。2017年1月24日,卫平公司将这片山林以1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另一家公司。
于是,五个村民小组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向抚州市崇仁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当初签订的合同无效,并赔偿相应损失。庭审时,丁福祥和丁益春出庭作证称,名字不是他们签的,系村支书周某伪造的。法院审理认为,合同未进行村小组民主议定程序,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判决合同无效,并判周某等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7.6万余元。
近日,社交媒体上一段关于河北秦皇岛一名80岁老人在继承房产过程中遭遇困难的视频引起了广泛关注。视频中提到,这位老人尽管持有房产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公证书等文件,但在办理房产过户时仍被要求邻居签字
2025-02-22 09:39:15老人继承房产需邻居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