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的甄先生停在路边的汽车突然起火,车辆受损严重。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认为车辆起火原因可能是一个9岁小男孩乱扔鞭炮造成的,不属于保险保障范畴。甄先生随后找到男孩家长要求赔偿,但双方协商未果,甄先生将男孩家长告上法庭。
视频显示,当天下午一个小男孩走向被烧毁的白色汽车,边走边玩疑似鞭炮的物品,随后将疑似鞭炮的物品丢进汽车防撞梁空隙里。大约三分钟后,汽车前部开始起火,最终在多位居民的帮助下火被扑灭,但汽车已经受损严重。桑植县人民法院瑞塔铺人民法庭庭长梁婷表示,视频中可以看到小男孩有明显的往车辆内丢放东西的动作。
通过画面可以确认,在男孩往车辆前部保险杠空隙丢放鞭炮后三分钟,车辆开始起火。因此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甄先生联系了小男孩的家长,最初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男孩家长答应赔偿三万元,但并未支付。后来甄先生将车送到4S店维修,得知修复费用近八万元。他将赔偿要求提高到六万元,但男孩家长不认可这一金额。
一审中,甄先生提交了现场视频资料和4S店出具的车辆维修估价单等证据材料,要求男孩家长赔偿所有维修费用及鉴定费用。被告方对原告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不予认可,质疑4S店的估价单和鉴定费的真实性。法院调查发现,男孩的行为与车辆起火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令男孩家长赔偿甄先生各项费用8万余元。
男孩家长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无法确认孩子扔的是鞭炮,且车主也有路边乱停车的过错。二审庭审中,男孩家长承认孩子确实往车内扔了东西,但认为是打火机而非鞭炮。车主则认为是擦炮。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从视频资料来看,男孩丢放的是类似鞭炮的物体已达到高度可能,并指出男孩家长作为监护人存在安全教育不到位的问题。法院还驳回了关于车主路边停车有过错的主张,最终维持了一审原判。
法律专家表示,该案件判决结果具有典型的教育意义,未成年人行为导致他人权益受损时,监护人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家长应履行监护职责,引导未成年人避免进行危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