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按主播类别制定分成比例!随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网络直播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的流通和消费模式,为消费者带来丰富且高质量的消费体验,同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并提供了灵活就业的机会。202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发布了19个新职业、28个新工种信息,其中网络主播的职业身份首次在“国家确定职业分类”上得以确立,标志着这一职业成为官方认可的新职业。
然而,网络主播被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后,在职业化和规范化过程中面临一些挑战。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了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性。伴随网络直播行业的蓬勃发展,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浮现,如主播行为失范、机构权责不清、劳动关系认定难等。对此,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并采取行动。短视频和网络直播平台也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在全国两会上,顾祥林关注到这一新兴职业的发展痛点和难点,建议从监管、职业化标准和法律关系三个层面厘清各方责任,构建网络直播队伍规范化发展体系。
顾祥林认为,直播电商具有互动性强、转化率高、准入成本低等特点,不仅促进了消费,还带动了实体经济转型。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短视频、直播、电商等行业的创作者已成为一种新兴的数字化职业,尤其是直播电商的创作者职业化程度最高。根据中国就业指导中心的数据,“80后”和“90后”是网络主播的主要从业人群,而年轻化、多样化的从业群体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当前网络主播的职业标准不健全,来源覆盖了自媒体达人、明星、主持人等多个群体。虽然各行业人才在此发掘出各自的发展潜能,但素质参差不齐、职业培训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日益凸显。此外,网络主播的劳动关系多元化,部分品牌由创始人或员工担任主播,部分则与达人主播合作。这导致内容同质化、收入不稳定等问题。监管、容错、纠错机制的不完善也是不容忽视的挑战,任何一个小错误都可能引发巨大的舆论风波。
针对这些问题,顾祥林提出系统性治理方案。他建议建立与新就业形态相适应的监管尺度、培训体系和保障制度,明确网络主播职业化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各地网络直播行业协会可以定期组织培训班,对岗前签约主播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他还建议完善网络主播的职业发展体系,明确其与签约公司间的法律关系,探索合理的行业工作时间计算规则。在监管层面,他主张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鼓励商家和生产厂家搭建适合自身经营的直播团队,提升专业性和规范化。政府部门应引导消费者增强风险意识,共同促进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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