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海南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通报了一起偷拍事件。一名网民在微博上反映,她在某冲浪俱乐部体验完冲浪后被店老板偷拍。
经调查,该事件发生在2月7日14时,当事人在万宁市礼纪镇某冲浪俱乐部洗澡时,俱乐部老板宋某使用手机对她进行偷拍。接到报警后,当地公安民警迅速介入处理。当日,万宁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对宋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目前,宋某担任法人的两家冲浪俱乐部已被撤销备案资格,要求立即停业整顿并接受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同时,宋某被列入万宁市涉旅人员黑名单,禁止在该市从事任何涉旅经营活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其他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深入调查,并将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置。
2月23日,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发布了一则情况通报。通报称,2025年2月22日,一名网民在微博上发布帖子,称自己在某冲浪俱乐部体验完冲浪后遭店老板偷拍
2025-02-24 00:22:24海南通报俱乐部老板偷拍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