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苏超进入海口市某小学六年级家长微信群,见证了一名学生家长因网络暴力在虚拟空间里向班主任老师道歉的仪式。
龙某因与班主任老师在学生管理理念上存在分歧,对其心存不满。自2023年5月起,龙某多次在班级群里冷嘲热讽,指责并诬陷班主任老师殴打其孩子,甚至使用污言秽语辱骂老师。有家长在群里劝阻,也遭到龙某诅咒和谩骂。班主任老师因此将其移出群聊。
此后,龙某通过其注册的社交媒体账号,多次发布诬陷班主任老师殴打其孩子的内容。班级55名家长中有50人联名要求龙某停止造谣,还学校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教学环境。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龙某在网络上发布的内容不属实,班主任老师并未殴打其儿子。教育行政机关调查也未发现班主任老师存在体罚学生的问题。
班主任老师因名誉权受到侵害,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龙某停止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删除社交平台上的侮辱、诽谤内容,并进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和维权费用。
琼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龙某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删除社交媒体账号中发布的有关侵犯原告名誉权的信息,并在涉案班级通知群和社交媒体账号连续两天公开道歉,道歉内容需包含恢复名誉的意思表示,并保留24小时以上。同时,法院还判令龙某赔偿原告维权费用5000元。龙某不服提起上诉,但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月15日下午,龙某被强制传唤至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和释法说理下,龙某认识到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发言自由但不能为所欲为。最终,龙某被拉入原班级家长群,在群内和朋友圈发布了深刻的道歉声明,并主动注销了其社交媒体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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