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寻找“学习搭子”时,一名11岁的小陈不慎落入了“隔空猥亵”的陷阱。近日,门头沟检察院通报了一起案件,一名大三学生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隔空猥亵是指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通过互联网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等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3月,小陈在某社交平台搜索“免费学习监督”时,关注了一个名为“吃池池”的用户。对方询问了小陈的个人信息,并要求她服从命令。双方成为微信好友后,对方继续以“监督学习必须听话”为由,多次强迫小陈拍摄裸照和视频。几天后,小陈的母亲发现了这些照片及聊天记录,随即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吃池池”是某大学的大三学生周某。他在网络上结识多名未成年人,除了小陈外,还曾以涨粉为由添加另一未满14周岁的女孩,要求其发送裸照和视频。2024年11月,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五年,他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类似的案件还有舒某的案例。2019年至2022年间,舒某通过网络平台主动结识多名7至14岁的未成年被害人,诱骗、胁迫她们发送私密照片和视频。舒某会假装自己也是小女孩,与受害者处闺蜜关系,获取她们的信任后再索要照片。若女孩想要脱离他的控制,他会以将照片发给别人作为威胁。直到某网络平台在后台巡查中发现并报警,舒某才被抓获。最终,舒某因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这些案例表明,儿童被隔空猥亵存在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在周某的案例中,女孩母亲及时发现并报警,使得司法部门能够迅速行动。而在舒某的案例中,虽然他交代隔空猥亵了40多名儿童,但无一人报警。有些家长觉得这种事不光彩,不愿配合调查,导致孩子难以得到及时救助。
关于未成年隐私保护的话题,随着网络的发达变得愈发重要。近期,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处理了一起隔空猥亵案件。21岁的在校大三学生张某要求一名12岁的小女孩小梅拍摄隐私部位的照片和视频发送给他
2025-02-12 08:21:37男生隔空猥亵未成年女孩被判5年2024年3月,北京海淀法院审理了一起令人震惊的“隔空猥亵”案件。25岁的无业男子舒某通过网络精心策划,使40余名7至14岁的女童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成为受害者
2025-02-25 09:51:27被判了近日,广东佛山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性权益案件,引发关注。11岁的小陈在社交软件上与女主播裸聊,并打赏了一万多元。
2024-10-30 11:16:16警惕隔空猥亵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