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四川内江市资中县一名男孩将鞭炮扔入化粪池中,不慎引发化粪池井内沼气爆炸。现场目击者称,小孩丢完鞭炮就跑,不到一个小时就被找到,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处理此事。据媒体报道,现场多辆汽车受损,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最新视频显示,男孩和家长已被警察带走。
有车主表示,自己的车停在酒店门口的草坪上,没想到旁边的井盖会被炸翻,幸好人都没事。评论区有人质疑这些停在草坪绿化带的车是否违停,酒店是否有责任。也有网友指出,公共场所的井盖下出现高浓度的可燃爆气体存在安全隐患,即使没有小孩放鞭炮,也可能因其他情况出事,当地市政部门和物业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北京盈科(合肥)律所江慧律师及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对此事件进行了分析。江慧认为,本次事故中牵涉承担损失的主体包括三方: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害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若能证明市政或物业对下水道管理存在疏忽,如未及时检测清理沼气、无警示标识等,市政或物业可能需承担责任;若车辆违规停放是导致损失扩大的因素,车主自身也可能承担部分责任。如果车辆停靠草坪本不允许停车,而酒店工作人员让车主停在此处,酒店对车辆受损可能存在一定过错责任。
谭敏涛指出,如果车主按酒店工作人员指示将车停靠在原本不允许停车的草坪上,且该停靠行为与车辆受损存在因果关系,那么酒店需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他强调,虽然酒店有一定责任,但更大的责任在于小孩的监护人。
对于网友所说“当地市政部门和物业也有一定责任”的说法,江慧表示有一定的合理性。市政部门和物业对公共区域的地下管道等设施负有管理和维护职责。若因疏于管理,导致沼气浓度过高,且未采取防范措施、设置警示标识等,即使没有小孩扔鞭炮,也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对受损车辆、地下管道和路面等进行修复或赔偿相应损失。此外,还可能面临行政责任,如被相关部门责令整改、处以罚款等。
2月1日,资中县官方媒体通报称,受损的8辆车实际损失为28.5万元,并非自媒体谣传的500余万元。车主目前已开展保险理赔,会等待最终的事故调查处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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