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驾车冲撞市民案凶手被执行死刑。2024年1月20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樊维秋执行了死刑。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此前,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樊维秋未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了樊维秋的死刑判决。
珠海驾车冲撞市民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正义得以伸张
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樊维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4-12-28 10:47:00死刑珠海驾车冲撞行人致35死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