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9日凌晨,成巴高速四川绵阳三台县境内的一座高速桥上发生了一起货车侧翻事故,司机被困。路过的90后小伙王刚见状停车,爬上侧翻货车的驾驶室试图救人。不幸的是,后方一辆货车撞上来,导致站在侧翻货车上救人的王刚坠桥身亡。
此事引起了网友广泛关注,许多人被王刚的义举所感动,并为他的离世感到痛心。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后车司机承担主要责任,获救货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而救人的王刚不承担此次事故责任。
1月16日,法院就相关赔偿事宜作出判决,两辆涉事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需赔偿相关损失共计130余万元。同一天,绵阳市三台县委政法委员会公示拟确认王刚的见义勇为行为。
事情发生在2024年8月9日凌晨3点40分左右。当时,从成都开车回南充南部县老家的王刚经过成巴高速绵阳三台县境内的绿豆河大桥时,发现一辆货车侧翻在路上。坐在后排的弟弟王强回忆说,哥哥决定停车救人,并在事故前方约200米的应急车道上停车,让副驾驶的同伴打电话报警。王强表示,侧翻货车的驾驶室门朝上,哥哥爬上去试图打开驾驶室的门。就在哥哥抓着驾驶室门把手时,后面一辆货车追尾撞了上来。王强随后拉开车门救出被困货车的司机父子二人。借助赶到现场的交警的强手电光,大家才发现王刚躺在大桥下的玉米地里,但已无生命体征。
根据交警部门的事后调查,事发路段为桥梁,道路呈一般弯,路面完好、干燥。25岁的黄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至事发地点时,先后与侧翻货车和中央隔离护栏发生碰撞,导致正在救援的王刚坠于桥下。黄某夜间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观察不力、判断失误,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此外,杜某夜间驾驶超载车辆发生侧翻后未设置警示标志,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最终,交警部门认定黄某承担主要责任,杜某承担次要责任,王刚不承担责任。
因事故相关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王刚家人将涉事车主、司机及相关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三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过往车辆驾驶人应当予以协助,王刚等人下车救助符合法律规定,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终,法院判决两辆涉事货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相关损失共计130余万元。
王刚和妻子育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大儿子上一年级,小女儿还在上幼儿园。王刚的妻子何女士表示,她会把公婆和两个孩子照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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