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西湖区南浦街道三眼井社区居民李某雪的情况引起了广泛关注。李某雪,33岁,2012年毕业于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理工学院(现为南昌工学院)国贸专业,多年来处于独居、无业状态。她自小惧怕卫生间和扫把,性格孤僻,遇事偏激极端。2019年至2024年间,公安机关共接报李某雪相关警情34次,涉及扬言自杀、侮辱诽谤、情感纠纷及邻里纠纷等,其楼上楼下4户邻居被迫搬离。2019年4月,李某雪因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2022年4月,正值南昌抗击新冠疫情形势最严峻的时期,李某雪在公共场所多次扬言自杀并有疑似自杀举动。4月14日,她在西湖区丁公路盈石广场3楼扬言跳楼自杀,派出所安排辅警赖某某陪同她做核酸。赖某某私自帮助李某雪预定酒店,并将其送至酒店。随后李某雪称赖某某对她实施猥亵,经调查,西湖公安分局认定赖某某没有对李某雪实施猥亵。由于违反工作纪律,赖某某被通报批评并停职。
2022年4月21日,李某雪再次扬言自杀,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将她送往江西省精神病院诊断。医院诊断结果为“强迫性障碍和人格障碍”。治疗期间,李某雪与医院工作人员和病友多次发生冲突,6月17日出院时其父亲表示感谢。2023年2月,出警民警因处置不严谨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022年8月,李某雪向青山湖区人民法院起诉江西省精神病院,要求确认医疗过错并赔偿损失5万元。法院正在审理此案。
2024年12月14日,李某雪在抖音发布视频称“筷子巷派出所所长带10余人直闯我家”,但实际情况是李某雪多次在网络直播中侮辱、诽谤他人,拒绝接受传唤。11月8日,民警依法传唤李某雪,她主动申请进行精神状况鉴定。12月13日,北京安定医院专家来到南昌对其进行鉴定,最终鉴定意见为李某雪患强迫性障碍、人格障碍,具有完全责任能力。
2024年12月19日,李某雪扬言要从6楼跳下并威胁社区干部。鉴于她的行为,12月22日,南浦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将李某雪送往江西省荣军优抚医院就诊。医院成立专家组进行全面检查,诊断结论为李某雪患强迫性障碍、特定恐怖障碍、人格障碍,危险性评估3级。李某雪及其父亲不同意住院治疗,2025年1月10日,李某雪被父亲接回家。属地街道办事处将要求李某雪父亲履行好看护管理责任。
江西“南昌西湖区发布”微博消息,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西湖区南浦街道办事处1月11日发布情况通报
2025-01-11 10:52:28南昌再通报李某雪事件江西南昌西湖区南浦街道三眼井社区居民李某雪于1月4日被江西省荣军优抚医院专家组诊断为患有强迫性障碍、特定恐怖障碍和人格障碍,病情属于“严重精神障碍”,危险性评估为3级
2025-01-12 13:08:42南昌再通报李某雪情况南昌西湖区1月11日发布关于南浦街道三眼井社区居民李某雪的情况通报。1月4日,江西省荣军优抚医院专家组诊断李某雪患有强迫性障碍、特定恐怖障碍和人格障碍,判定其病情属于“严重精神障碍”,危险性评估为3级
2025-01-11 17:43:22南昌再度回应李某雪事件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与西湖区南浦街道办事处通报了一起网络侮辱诽谤事件。2024年3月11日,湖南网民罗某某向筷子巷派出所报警,称自2023年11月以来,李某雪在网络直播中多次侮辱、诽谤其本人及家人
2024-12-22 13:46:22南昌通报李某雪已被送诊新京报讯 12月22日,南昌市西湖区融媒体中心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
2024-12-22 19:09:00南昌通报网传李某雪疑似失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