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广东梅州五华县水寨中学要求所有学生签署一份承诺书,承诺出现自杀、自残行为均与学校无关,不会以任何理由向学校主张赔偿。当日,五华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在调查处理。
视频中提到的承诺书内容为:“我将永远珍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珍惜生活。无论什么原因,无论什么理由,我都不会放弃生命!在人生道路上,保持乐观的态度,去奋斗!去拼搏!如果我出现自残、自杀的行为,均与学校无关,我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不会以任何理由向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主张任何损失和赔偿,也不会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据五华县政府官网介绍,水寨中学创办于1914年,是五华县唯一一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实行全封闭管理。
水寨中学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五华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接到很多关于此事的咨询电话,已经在调查处理中。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如果网传情况属实,该承诺书将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按照现行学生入学年龄推算,大多数中学在校学生仍属于未成年人,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承诺书的行为并非纯获利益,也难以证明与学生的年龄、智力相适应,因此,没有经过学生法定代理人代理、同意或追认的行为无效。
12月25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广东梅州五华县水寨中学要求所有学生签署一份承诺书。该承诺书内容包括:“我将永远珍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珍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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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02:20:59中学让学生签不当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