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福建检察发布消息,南平市政和县委原常委、县纪委原书记、县监委原主任庄宏涉嫌受贿罪一案,已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完毕,并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对庄宏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立宪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刘立宪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2024-12-30 09:50:12工行原纪委书记刘立宪一审获刑8年2024年9月12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法院对前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立宪的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2024-09-13 08:35:04工行原纪委书记刘立宪受贿案一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