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遇害案凶手被判死刑!12月23日下午,河南女法官王佳佳遇害案一审宣判。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党志军故意杀人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党志军是王佳佳法官承办的一起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未能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他向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住院期间各项费用及财产损失共计18832.93元。然而,党志军提交了多项虚假证据,并未实际住院。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党志军9384.89元。党志军不满判决结果,产生报复心理。2024年8月7日,他携带两把剔骨刀进入王佳佳所在小区等候,见到王佳佳后连续猛刺其心脏等致命部位20余刀,致其当场死亡。作案后,党志军逃离现场并自杀未遂。
法院审理认为,党志军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当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他因无理诉求未得到满足,不反思自己在民事诉讼中提供伪证的不诚信行为,反而猜疑王佳佳法官偏袒对方,继而杀人泄愤。党志军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党志军当庭表示上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旁听了案件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