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梳理了《民法典》实施以来该院审理的涉民生侵权纠纷案件。其中一起案例中,一名业主在小区内散步时掉进污水井受伤,物业被判赔偿52万余元。
孙女士在昌平区沙河镇一小区内散步时,踩到主路上的一个污水井盖,不慎掉入约7米深的井内。消防人员将她救出后,120救护车将其送往医院急诊救治。孙女士被诊断为腰椎、踝关节等多处骨折,住院治疗10天,共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随后,孙女士将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等费用53万余元。
经调查,孙女士掉入的污水井盖盖托当时被车辆轧坏一部分,虽然井盖表面看起来完好无损,但踩上后井盖会旋转。案件审理过程中,孙女士申请鉴定,结果显示她的腰椎骨折构成九级伤残。
昌平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作为小区物业管理人,对小区内道路上的窨井负有维护、管理职责。由于小区内道路上的窨井井盖出现问题未及时维修,导致原告踩到井盖时不慎掉落摔伤。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已尽到管理和及时维护责任,且原告受伤与此具有因果关系,因此被告应对原告的损伤承担赔偿责任。孙女士在小区内正常行走,无法预见井盖会旋转,也非故意坠入井内,故不应承担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孙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52万余元。
8月11日,澳大利亚悉尼的一座公寓楼发生了悲剧。一名男子被发现在楼下的花坛里不幸离世,他的双脚脚踝呈现严重的骨折状态。与此同时,在同一栋楼的第十二层,警方发现了一名女子的遗体,她身有多处刺伤
2024-08-13 17:08:55一男一女中国留学生死于悉尼公寓楼10月21日,辽宁葫芦岛建昌县有家长反映,其6岁儿子刘某在学校被送餐车碾压,身体多处骨折。21日中午,男童母亲丁女士告诉记者,交警已认定驾驶员全责。建昌县教育局回应称,此事正在协调处理中。
2024-10-22 17:30:32男童校内被车碾压致多处骨折12月11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江苏丹阳一地有污水排入河道。视频中可以看到,管道不断向河中排出冒白泡的深色不明液体,导致附近区域的河水变得浑浊,水面还漂浮着大量白色泡沫
2024-12-11 20:45:25江苏丹阳有污水直排入河在一个寻常的日子里,西双版纳的一个停车场边,上演了一场令人揪心的事件。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小男孩,孤独地蹲在下水道井盖旁玩耍。他的行为起初并未引起注意,直到他拿出火柴并划燃,周围的一切瞬间紧张起来
2024-07-07 20:17:03男孩将火柴扔进污水井后炸飞井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