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一揽子化债方案。根据方案,新增6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在2024-26年内每年置换2万亿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自2024年起的未来五年内,每年将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解债务,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达4万亿元。各项政策措施叠加,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化债压力大大减轻。
一揽子化债方案对经济的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降低经济尾部风险、畅通经济循环和降低地方政府债务付息压力。中央始终强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当前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中国经济最大的“灰犀牛”。去年以来,随着财政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的回落,地方政府财政周转难度加大,隐债违约风险也随之加大。通过显性的地方政府专项债置换隐债,很大程度上叠加了中央政府的信用背书,降低了隐债违约带来的经济尾部风险。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对应着企业和居民部门的债权,债务置换可以盘活企业应收账款、改善现金流,避免居民财产性收入损失,企业和居民可以将更多资金用于投资和消费。同时,债务置换还可以将地方政府原本用于化债的财力、时间精力腾出来,更好统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据财政部估算,债务置换后五年内可以为地方政府节省利息支出6000亿元。
在机制设计上,此次债务置换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为地方政府专项债而非特别国债,有利于降低道德风险。每年新增的地方政府专项债拿出8000亿用于化债,是针对近年来符合专项债要求的项目不足等情况作出的实事求是的安排。这些措施都有利于降低新增隐性债务的风险。
此次债务置换是新一轮财政政策发力的开始。结合明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积极的财政政策将更加给力,在积极利用可提升的赤字空间的同时,政策更将侧重于民生和消费,进一步打通经济内循环的堵点。
随着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的持续推进,各地化债工作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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