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4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12月2日,湖北省人社厅官网发布《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如下: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县税务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489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2467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4494元;
第2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948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844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4097元;
第3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80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415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4007元。
用人单位应在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范围内据实申报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申报数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核定。
请各地对照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
湖北省税务局
2024年11月28日
同时发布的还有《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2024社保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启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如下: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县税务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2024-12-03 15:42:00河南公布最新社保缴费基数江苏省相关部门联合宣布了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上下限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限设定为24396元,下限为4879元
2024-10-08 09:20:16江苏公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近期,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地公开了2024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清晰界定了月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范围。与前一年对比,这些数值有所调整,但具体是增是减需视地区而定
2024-08-21 14:44:26多省市公布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12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2024-07-13 08:04:43福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