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店视频受到很多人喜爱,不仅满足了观众的好奇心,还为消费者提供建议,并为博主和店家引流,成为一门生意。但不少人反映曾遭遇过“别人拍视频,自己‘被出镜’”的经历。
湖北武汉的小丽在某餐厅就餐时,看到有人拍摄探店视频,镜头对准她的座位方向。小丽明确表示不要把自己拍进去,但后来还是在对方发布的视频中看到了自己。持续传播的视频给小丽带来了困扰,她联系了短视频平台但没有得到满意答复,于是起诉了短视频平台,要求删除视频、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文兵表示,原告小丽认为自己明确拒绝了拍摄,但对方不仅不尊重她的意见,还未经同意将视频上传到网络。该视频公开了原告的肖像,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形,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视频经过不特定对象的点击、收藏、转发,使原告遭受了一定程度的精神损害。鉴于视频的点击量及转发量并未达到较大规模,且在诉讼过程中短视频平台删除了相关视频,停止了侵害。最终经法院调解,短视频平台向小丽赔偿1万元。
不少网民跟小丽一样有过“被上镜”的遭遇。在北京工作的王先生表示,自己和朋友吃饭时经常遇到探店拍视频的博主。粉丝较多的博主拍摄设备多、影响面大,会把其他人拍进去。但他只是想安静地吃个饭,不想被别人当成作品公之于众。他也遇到过做得较正规的探店博主,如果拍到路人后会主动征询意见,被拍到的路人不愿意他们会在视频后期做相关处理。但现在许多博主为了方便不考虑这些,给其他人造成了困扰。
互联网平台本地生活资深服务商刘女士介绍,探店视频一般由商家或代理商发布招募任务,探店达人接单拍摄。但在拍摄层面,涉及路人肖像权时,商家和代理商对达人没有具体约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尹旭表示,大众接触较多的是滥用明星肖像权的一些纠纷,其实路人同样有肖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明星和普通人的肖像权是平等保护的。对于已公开传播的短视频,如果没有征得相关肖像权主体的同意,肯定涉及到侵犯肖像权的问题。他建议视频拍摄者应具有自律心和边界感,征求路人的意见,如未征得同意,最好采取一些技术措施,如用马赛克遮挡或是把面部、声音特征进行处理。监管部门一方面要增强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自己肖像权的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应发布一些肖像权保护的倡议,倡导自媒体从业人员维护用户、路人的人格权益、肖像权益等。
7月31日,井陉农商银行方岭支行经历了一次紧张的网络诈骗拦截行动,有效保护了客户财产安全,使一位客户免于损失3万元。当天上午,张女士到达该支行,希望提前取出两张未到期的定期存单资金,转入她的银行卡中
2024-08-27 18:01:03女子称从银行取的5万中有3万是假10月15日,网络上流传一段视频,展示了一名女童唇部受伤并哭泣的情景,她声称在学校遭受了打骂,表达了想要退学的愿望。据了解,这位女童是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静升小学一年级的学生
2024-10-16 14:13:05女童被打满嘴是血父亲称不追究责任教育我们从小便懂得,不可取非分之物,这一质朴却深刻的道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人在诱惑面前忘却了这份初心,选择踏上歧途,甚至在面对法律的追问时,上演种种掩饰
2024-05-17 08:56:35女子偷拿手机民警找上门还称冤枉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