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受贿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22年,张红力利用其职务便利,在贷款融资、职务安排等事项上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并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7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张红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红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前党委成员、副行长张红力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的立案审查调查
2024-05-10 06:12:25中国工商银行原副行长张红力被开除党籍中国工商银行前副行长张红力涉嫌受贿一案,经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结束后,已被移交给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近期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2024-08-29 18:00:53中国工商银行原副行长张红力被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