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14时,电影《失孤》原型郭刚堂之子被拐案在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呼富吉、唐立霞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一审判决中,被告人呼富吉因拐卖儿童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限制减刑;被告人唐立霞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前,许多寻子家长和媒体记者已聚集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这些家长大多手持印有寻子信息的塑料板。郭刚堂一出现便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他表示希望人贩子能恢复一些良知,提供更多被拐孩子的线索,帮助更多家庭团圆。他也相信法律会给予呼富吉和唐立霞应有的惩罚。
郭刚堂鼓励那些仍在寻找孩子的家庭坚持下去,保重身体,利用互联网公益力量寻找孩子。他还呼吁怀疑自己身世的孩子勇敢站出来,积极采血入库,因为父母找孩子非常艰难,而孩子找父母可能只需要一滴血的距离。
郭刚堂强调全社会应对拐卖儿童零容忍,从源头到各个环节都不参与、不纵容,积极举报提供线索,共同努力实现“天下无拐”的目标。
开庭前,郭刚堂表示自己对民事赔偿没有太多诉求,因为孩子被拐后,家长们付出的不仅是金钱,还有宝贵的青春和多年的精神内耗。他认为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寻子家庭的精神损失。
案件回顾:1997年9月21日,郭刚堂两岁的儿子被人拐走。随后,他开始了长达24年的寻子之路,骑摩托车走遍大半个中国。2015年,以郭刚堂为原型的电影《失孤》上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21年,公安部开展“团圆”行动,并将“郭新振被拐案件”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同年6月,通过最新比对查找手段成功找回郭新振。7月,涉嫌拐卖郭新振的呼富吉和唐立霞被警方抓获。2023年7月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并于同年12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两名被告均提出上诉。2024年8月2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开庭审理,并于10月30日作出最终判决。
10月30日14时,电影《失孤》原型郭刚堂之子被拐案在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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