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于10月25日作出判决,被告人王加文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因脱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与之前未执行的盗窃罪刑期四年一个月零一天合并执行,总刑期为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院还判决王加文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申某某三万元,同时赔偿卿某某、李某某、刘某某三万元。
据此前报道,王加文和余华英于1984年相识并结婚生子。1990年,王加文因盗窃罪入狱,两年后逃脱。逃脱期间,他与余华英取得联系,并多次参与拐卖儿童的行为。2023年7月,王加文被抓捕归案。同年9月19日,他在丽江市古城区法院受审,面临脱逃罪和拐卖儿童罪的指控。
同一天,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加文的妻子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
10月26日,从被拐者李聪的生母卿素华处得知,王加文拐卖儿童案于10月25日一审宣判。法院判决王加文犯有拐卖儿童罪和脱逃罪,合并未执行的刑期,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
2024-10-26 18:03:42余华英被判当天10月26日,被拐儿童李聪的母亲卿素华透露,余华英的丈夫王加文一审已宣判。王加文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卿素华表示当天收到了判决书,对判决结果感到满意
2024-10-26 18:05:28余华英丈夫获刑16年